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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问答

东台三里桥房产提醒您:如何买到自己喜欢的房子

购房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人生中的一项重要决策,买到自己喜欢的房子更是关键。以下是一些建议,帮助您更好地实现这一目标:1. 确定购房目的:首先要明确自己购房的目的,是自住还是投资?这将有助于您在选房时有所依据。2. 评估购房能力:在购房前,您需要对自己的经济实力进行评估,包括首付款、月供、贷款能力等,以确保购房过程顺利进行。3. 选定房屋类型和面积:根据您的需求和预算,选择合适的房屋类型(如普通住宅、别墅、公寓等)和面积。一般来说,空间、布局和舒适度是购房时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4. 选择合适的区域和楼盘:购房时要关注所选区域的交通、教育、医疗、商业等配套设施。此外,还需了解楼盘的品质、开发商背景、物业管理等方面,以确保居住舒适度和升值潜力。5. 动态关注政策:购房前要关注国家和地区的房地产政策,如限购、限贷等,以便做好购房准备。6. 考察楼盘实景:实地考察楼盘,了解周边环境、配套设施以及小区内部的规划和绿化等情况。如有条件,还可体验一下小区的居住氛围。7. 谈判与签约:在确定楼盘后,与开发商进行谈判,争取获得更优惠的价格和付款方式。在签订购房合同前,务必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身权益。8. 贷款与税费:如需贷款购房,要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并了解贷款利率、期限等信息。购房过程中会涉及到一定的税费,如契税、营业税等,需提前了解并做好准备。9. 装修与入住:在房屋交付后,可根据自己的需求和预算进行装修。装修完成后,办理相关手续,开始入住。通过以上步骤,相信您一定能买到自己喜欢的房子。在整个过程中,保持理性、耐心和细致是关键。祝您购房顺利!
12人浏览    东台帮帮二手房    发布日期:2023-11-18

中国建设银行房贷利率公告

尊敬的中国建设银行客户:2023年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布后,我行发布《中国建设银行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公告》。为回应民生关切、服务百姓安居,现将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符合本次调整范围的贷款是指以下两种情形的贷款:(一)2023年8月31日前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二)2023年8月31日前贷款发放或签订合同时,不符合首套住房标准,但当前借款人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其他存量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符合本次调整范围的贷款,如连续拖欠天数超过90天,拖欠还清前暂不调整,还清拖欠后,可以调整。如有特殊情形,可咨询贷款经办机构。二、在人民银行2019年第16号公告中,明确自2019年10月8日起,其后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房贷利率以LPR作为定价基准的机制逐渐形成完善。在LPR有效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引导贷款实际利率下行的情况下,综合考虑保持政策延续性、前后标准统一、公平一致、自律机制等因素,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我行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拟按以下调整:(一)浮动利率贷款1.2019年10月7日(含)前发放的,调整后的利率按相应期限(原贷款合同期限)LPR利率执行。2.2019年10月8日(含)-2022年5月14日(含)发放的,调整后的利率按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原贷款合同期限)LPR利率执行;2022年5月15日(含)-2023年8月31日(含)已发放的或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调整后的利率按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原贷款合同期限)LPR-20个基点执行。若在上述时间段内,贷款所在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高于上述调整后拟执行水平,调整后的利率按相应政策下限执行。各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以人民银行各省级分行官方网站公布的为准。(二)2019年10月7日(含)前发放且当前仍采用基准利率定价的贷款,以及固定利率贷款,可申请转换为采用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并签订协议,在转换后按上述“二、(一)”中对应的浮动利率调整执行;若仍选择继续执行固定利率或采用基准利率定价,则本次不调整。当前执行利率如低于按上述情形调整后的利率水平,不进行调整。三、根据《通知》要求,本次调整可采取新发放贷款置换或协商变更合同利率方式,两种方式调整后的利率水平一致。本着让客户更方便、操作更简洁、服务更高效的原则,我行拟采取以下调整方式:2023年9月25日,我行拟对符合本公告“一、(一)”情形的浮动利率贷款,采取变更合同利率的方式进行统一调整,新的利率即日生效。不同意调整或拟采取置换方式调整的客户,可联系贷款经办机构。2023年9月25日起,我行接受以下两种情形申请:(一)符合本公告“一、(二)”情形,即,贷款发放或签订合同时不符合首套住房标准,但当前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借款人申请时须提供首套住房有关证明材料。(二)固定利率或采用基准利率定价的贷款,借款人可申请转为采用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并与我行签订协议。2023年10月22日(含)前提交的上述两种情形申请,经确认符合条件,拟于2023年10月25日采取变更合同利率的方式进行统一调整,新的利率即日生效。2023年10月23日(含)后提交的,2023年10月25日开始审核,于确认符合条件后的当日调整,新的利率即日生效。2023年10月25日(含)以后还清拖欠且符合条件的贷款,须提出申请,经审核确认后当日调整,新的利率即日生效。在上述情形中,根据法律法规、合同约定、客户意愿等,我行也会提供新发放贷款置换方式。涉及客户的操作细节,后续将进一步明确。客户可以通过“中国建设银行客户服务”微信公众号查询本次房贷利率调整客户问答。为提升客户服务便利性,我行将陆续开通手机银行等线上渠道,提供信息查询和申请受理等服务。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收取任何费用。调整成功后,您可通过我行相关渠道查询调整结果及还款计划。我行将以客户为中心,确保客户享受公平一致的服务,积极做好本次降低存量首套房贷利率客户服务工作。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建设银行的大力支持,如有疑问,可详询贷款经办机构或拨打95533客服热线。特此公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9月7日
258人浏览    中国建设银行    发布日期:2023-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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